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庇觀音王茶包販毒案
無業華男罪成判死刑
出版日期: Tuesday, February 07, 20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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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成的洪姓被告(中),在“亞庇觀音王茶包販毒案”遭高庭判決罪成,判處死刑(檔案照)。
【亞庇六日訊】高庭判決“亞庇觀音王茶包販毒案”的無業華裔男子罪名成立,判處死刑。

40歲的無業洪姓男子乃被控於2018年10月31日下午4時30分,在里卡士灣公園販運重1公斤又746.80克的冰毒,觸犯危險毒品法令第39B(1)(a)條文,可在相同法令第39B(2)條文下被定罪。

控方在被告否認罪狀後,副檢察司阿茲琳雅絲於初審時傳召了9名證人出庭供證,力指被告罪行。高庭在完成初審後,於2022年4月12日裁決被告表罪成立,諭令他出庭抗辯。

被告是由路克雷沙巴朗律師代為辯護,被告以宣誓書的方式自行出庭抗辯,全案審結。

高庭司法專員阿莫拉蒂在宣判時,指控方已成功在超越合理疑點的情況下,指證被告的罪行如控狀所指,依法判處被告絞刑至死。

另一方面,“砂華青販運逾2公斤冰毒”案件審結,高庭擇定5月10日宣判審訊結果。

26歲的陳偉安(譯音)乃被控於2019年7月12日傍晚6時20分左右,在億達路水塘商業區的一間快遞公司,販運重2公斤又129.1克的冰毒,觸犯危險毒品法令第39B(1)(a)條文,並可在相同法令第39B(2)條文下被判刑。

案件是由來自布城關稅局的副檢察司凱魯尼占負責檢控,被告是由藍星律師、于宛君律師和曾文潔律師代為辯護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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